引入德国职业教育,助力中国职教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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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模式

德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机制是德国职业教育体系的核心特点之一,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实践导向的课程设置:德国职业教育的课程设置非常注重实践性,紧密贴合企业需求。根据各行业的特点和要求,职业学校设置了一系列与实践相关的课程和培训项目。

职业学校和企业的合作:德国职业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非常紧密。企业可以向职业学校提供实践性的课程和教学资源,职业学校则可以为企业提供毕业生的就业服务。

双重导师制度:德国职业学校的师资力量不仅包括学校的教师,还包括企业中的专业人员。这些企业导师可以为学生提供实践性的教学资源和职业指导。

产学研合作:德国职业学校、企业和研究机构之间的合作也非常紧密。他们共同开展研究和实践项目,不断探索新的职业教育模式和教学方法。

德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机制的成功在于建立了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让职业教育紧密贴合企业需求,提高了职业教育的质量和就业率。

中国职业教育院校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学习借鉴德国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模式:

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关系:职业教育院校可以积极主动地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这样可以让学生更好地了解企业的需求和职业要求,增强他们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引进企业导师:职业教育院校可以引进企业导师,让他们参与到教学中来,为学生提供实践性的教学资源和职业指导。这样可以更好地让学生了解企业的内部运作,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建立双重导师制度:职业教育院校可以建立双重导师制度,让学生同时受到学校教师和企业导师的指导。这样可以更好地让学生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增强他们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开展职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职业教育院校可以与企业合作建立职业教育实践基地,让学生在实际的工作环境中学习和实践。这样可以更好地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增强他们的就业竞争力。

参考德国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职业教育院校可以参考德国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了解其校企合作的机制和模式,开展中德合作办学,并结合自身的情况进行改进和创新,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总之,职业教育院校要通过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关系、引进企业导师、建立双重导师制度、开展职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等多种途径,学习借鉴德国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模式,提高职业教育的实践性和职业素养,更好地满足企业和市场的需求,推动职业教育的创新和发展。

中德职教专家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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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哈特 捞

艾哈特 捞

犹太贵族家庭出身
德国文化经济促进会担任主席、董事长
德国基民盟经济委员会委员

皮特 卡格

皮特 卡格

  创办法兰克福律师事务所至今已有20多年,有着丰富的经验,已成功的处理大大小小案件几千例,大多都是与企业相关,兼任很多企业的法律顾问。

曼弗里德 普茨

曼弗里德 普茨

路德维希堡金融大学硕士
税务金融教授
Pro Tax税务事务所所长

Heike Kutzer

Heike Kutzer

GBS学院讲师
GBS学院教授

Annekatrin Pruvost

GBS学院讲师
GBS学院教授

Herr LOOS

(罗斯先生)

德国联邦议员 德国 GBS 经济技术管理学院校长
德国联邦基督教民主青年团执行委员
德国执政党(CDU)
慕尼黑中产阶级联合会地区主席德国基督教民主青年团拜仁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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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GBS经济技术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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